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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泰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信息来源: 科技条件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教局、农业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2015年度泰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将按照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创新管理,不断完善创新平台体系,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我市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或高校,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申报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统计局提供列统企业名录为准),种养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高校相关专业上年度和企业横向产学研合作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以高校开具税务发票为准)。

2、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3、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其中种养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可以降至不低于2%;高校相关专业横向产学研合作到账经费占研发投入比例在20%-50%之间。

4、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研发场所、设备能基本满足研发需求。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重点实验室

依托我市大中型工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坚持在学科前沿探索,在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上有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

申报条件:

1、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1-2人及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

2、依托单位应拥有自主研发获得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新品种认定证书,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项目。

3、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销售规模较大的,可适当降低比例。

4、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学术水平、人才培养、承担科研任务和对外开放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5、研发场地相对集中(最好有独立的研发用房),仪器设备较齐全,能满足研发需求,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企业院士工作站

依托我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引进“两院”院士及高端人才团队,围绕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的创新发展,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共建、创新人才培养等。

申报条件:

1、企业已与院士(团队)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院士(团队)专业方向应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

    2、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研发项目。

3、企业至少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之一,以保证企业有相应的研发队伍配合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开展科技攻关工作。

4、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

5、提供院士工作站必要的办公场所。

6、企业上年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达5千万元以上,有充足的自有资金投入,以保证院士及其科研团队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

相关领域平台建设应结合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型乡镇的建设,且列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发挥科技部门的主导作用;平台具有相对明确的服务地理区域和服务对象,有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和服务专职团队;有较稳定的服务收入,建立了市场化运行机制。

支持市内有第三方资质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平台建设。

五、其他事项

1、支持方式: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按照《泰州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发放奖补类创新券,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泰州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发放平台类创新券,按有关要求和程序给予兑现。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按照本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和程序发放和兑现。

2、限额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各主管部门限报不超过5项;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各主管部门限报不超过1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需先行会商,条件成熟方可申报。

3、察看现场。各主管部门在初期组织的基础上,提交拟申报项目名单至科技条件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科技条件处组织现场察看并打分。

4、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书脊须打印申报项目名称)。各科技主管部门需同时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

5、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鼓楼南路348号市科技局内),且需同时在网上报送(网址:www.tzsti.gov.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bet36365网站网站下载。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6、时间安排。本年度基础设施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上半年为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夏亮 

0523-86399087

科技条件处联系人:许春艳   俞慧勇 

0523-86399069

 

附件:1、泰州市科技基础设施计划项目信息表

2、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实验室)

4、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院士工作站)

5、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6、2015年泰州市科技基础设施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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